摘要
目前,家校合作中存在着合作关系不平等、合作信息不对等、合作主体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家校合作的成效。家校合作的范式必将因应时代的呼唤发生转型,合作方式由"单一"转为"多元",合作主体由"单主体"转向"双主体",合作层次由"浅层合作"迈向"深度融合"。这就需要家校合作中明确合作主体的责任边界,提高合作主体的信息素养,构建"和合共生"的家校合作共同体。
出处
《教学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6-18,共3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边疆民族地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研究"(14XMZ064)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