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婚姻家庭编进入民法典,与民法典各编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在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时,应当以体系化视野来观察和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在内在体系方面,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应当全面贯彻民法典的人格尊严等价值;在外在体系方面,婚姻家庭编的适用应当保持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以及人格权编等各编关系的协调,不能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相互隔离,而应当把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体系之中。法典化就是体系化,婚姻家庭法入典后,已经与民法典其他编构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这在客观上也需要实现法律思维的转变,即从单行法思维转变为法典化思维。必须以体系化视野,准确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出处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3-16,共14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