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改革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本质原因在于“资产国有制与经济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冲突”,主观和简单的认为“国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无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分析马克思“重建料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要用发展的眼光把握“国有制”的本质,在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作为“全民所有制”表现形式之一的“国有制”,可以转化为“个人所有制”表现形式。据此,国有企业可以从竞争领域全面退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的“全民个人所有制”。文章最后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有观念和制度的重大转变和创新:其一,保持国有企业在竞争领域的“零规模增长”;其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制度方向是“国有资产”和“全民职工身份”的双向对等无偿置换;其三,警惕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所有者权利扭曲”现象。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9期31-33,共3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