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自然保护地综合性框架立法模式论析 被引量:5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进行自然保护的有效措施。法制建设是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我国现有类型化部门立法与相关规定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地立法模式,在调整对象的明确性、立法体系的开放性、法律制度的统一性与自然保护的优先性上存在明显缺陷。综合性框架立法模式是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模式的合理选择。
作者 徐本鑫
机构地区 重庆大学法学院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31-34,共4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编号:08JJD82016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09XJC820019) 重庆大学研究生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编号:200909B0004)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1

二级参考文献12

共引文献78

同被引文献93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2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