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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法律评论》

作品数368被引量1782H指数18
《经贸法律评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刊方向,关注国内外经贸法律前沿,重点反映国际经贸立法动态、国内经贸法研究最新成果、“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和建设等内容,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服务国家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查看详情>>
  • 主办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2096-6180
  •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10-1579/D
  • 出版周期双月刊
共找到368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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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国际货币制度是否构成人民币国际化之梏? 被引量:2
1
作者 韩龙 景司晨 《经贸法律评论》 2019年第5期15-29,共15页
人民币国际化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国内和国际法律制度保驾护航,而国际法律制度在国际货币领域集中体现为国际货币制度。通过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国际货币制度需求与现行国际货币制度内容的比对分析,可以看出现行国际货币制度并不妨碍人民币国... 人民币国际化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国内和国际法律制度保驾护航,而国际法律制度在国际货币领域集中体现为国际货币制度。通过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国际货币制度需求与现行国际货币制度内容的比对分析,可以看出现行国际货币制度并不妨碍人民币国际化的开展和实现。具体而言,就现行国际储备制度而论,其并未阻碍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甚至人民币"入篮"会对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有所增进。就现行的国际支付制度而言,《IMF协定》要求经常项目可自由支付,并将资本项目支付交由各成员国支配的做法,亦不妨碍人民币国际化所需要的国际支付自由。就现行的国际汇率制度而言,人民币国际化所需要的自由浮动汇率制处于《IMF协定》所规定的自由汇率制的行列,且自由浮动汇率制更能避免汇率操纵的嫌疑。就现行的国际收支平衡调整制度而言,《IMF协定》并没有规定在一国出现大量逆差或盈余时负有强制性地调节国际收支的义务。既如此,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更应眼睛向内,不断修炼自身的内功,检视我国与人民币国际化不相适配的法律制度并调整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货币制度 人民币国际化 法律需求 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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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理性与债法总则 被引量:6
2
作者 费安玲 《经贸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28-41,共14页
在法典化国家的民法典体系化理论和立法实践中,债的体系是一个重要问题。债权债务关系是民法典体系中应当被完整地或较为完整地彰示出来的内容之一。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提示性"安排和《民法典... 在法典化国家的民法典体系化理论和立法实践中,债的体系是一个重要问题。债权债务关系是民法典体系中应当被完整地或较为完整地彰示出来的内容之一。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提示性"安排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碎片性"安排,表现出立法机关和学界对民法典体系设计的迷茫,即制定科学的民法典与保守固有立法成例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编纂应当坚持民法典应有的理性,即坚持源于罗马法的法典体系化思维,同时对债权债务关系应当以债法总则为特征来彰示债的制度统一性。在民法典中设计债法总则,是20世纪以来编纂民法典的绝大多数国家的共同选择。在债法中是否给债法总则以一定的位置,其核心问题是立法体系的价值判断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理性 债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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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德国债法总则的缘起:理论内核与体系建构 被引量:7
3
作者 谢鸿飞 《经贸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42-55,共14页
债法总则诞生于19世纪的德国,其前提是从各种债的具体类型中抽象出统一的"债"的概念。学界的共识是,依据法律效力的相似性,可以从各种债的类型中抽象出"债"的概念,但对债的内容是否必须具有财产性存在争议。在潘德... 债法总则诞生于19世纪的德国,其前提是从各种债的具体类型中抽象出统一的"债"的概念。学界的共识是,依据法律效力的相似性,可以从各种债的类型中抽象出"债"的概念,但对债的内容是否必须具有财产性存在争议。在潘德克顿学派形成时期,罗马法学派和日耳曼法学派都建构了各自的债法总则理论体系,但两者并没有根本差异,其债法总则理论体系均包括两个核心内容:一是债作为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内容等;二是债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这种债法总则理论体系最符合提取公因式的要求,避免了债法总则与债法分则内容上的重合,但在债的类型方面,其体系没有完全解决与分则内容的重合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潘德克顿 债法总则 债法体系 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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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ID仲裁的条约解释:规则及其判理 被引量:4
4
作者 张乃根 《经贸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56-77,共22页
ICSID仲裁以有关公约和投资协定等条约法为依据,与一般国际法的条约解释休戚相关。对ICSID仲裁中条约解释的深入系统研究,是国际经贸法律的实践与理论密切结合的重大问题之一。本文首先从总体上评论ICSID仲裁的条约解释实践以及国内外... ICSID仲裁以有关公约和投资协定等条约法为依据,与一般国际法的条约解释休戚相关。对ICSID仲裁中条约解释的深入系统研究,是国际经贸法律的实践与理论密切结合的重大问题之一。本文首先从总体上评论ICSID仲裁的条约解释实践以及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然后基于ICSID公开的各类英文裁决文书,选择若干特别有代表性的案例,着重评析其包含的条约解释规则及其判理,并结合中国政府为被告、中国企业为原告的案例,分析所涉条约解释的经验教训,由此提出今后更好应对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争端 仲裁 条约解释 规则 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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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及中国应对
5
作者 马忠法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3期1-23,共23页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意指调整不同国家间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规范、规章、机制与制度的总和,它以知识产权条约为主要法律渊源,以WIPO、WTO等主要国际组织为协调机制,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而利于特定主体创...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意指调整不同国家间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规范、规章、机制与制度的总和,它以知识产权条约为主要法律渊源,以WIPO、WTO等主要国际组织为协调机制,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而利于特定主体创新及其利益的实现。其发展历经130余年,对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及经济和技术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是西方主导下的制度,存在种种不足。特别是1980年之后,美国推动了全球范围内重知识产权保护之运动,突出国际保护而忽视技术转让和分享,妨碍了技术落后国家的模仿创新之路。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得到了WIPO等的帮助,同时中国也对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应结合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借助“一带一路”,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继续为完善该制度作出贡献,进而为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一带一路 知识产权运用 区域多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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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贸易协定(RTAs)中的文化条款研究:基于自由贸易与文化多样性角度 被引量:6
6
作者 石静霞 《经贸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78-96,共19页
本文对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的多样性公约》通过以来成员国签订的60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文化条款或与文化相关的内容进行分析,考察目前国际法上自由贸易和文化多样性之间的互动趋势。研究内容主... 本文对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的多样性公约》通过以来成员国签订的60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文化条款或与文化相关的内容进行分析,考察目前国际法上自由贸易和文化多样性之间的互动趋势。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区域贸易协定对《关于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的多样性公约》的提及或援引情况、协定对文化产品是否给予特殊待遇、协定在文化多样性方面是否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电子商务章节适用于文化产品的情况以及协定中与文化相关的其他内容等方面。本文对我国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中有关文化多样性的规定现状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贸易 文化多样性公约 区域贸易协定 文化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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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争端预防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路径及其中国方案
7
作者 刘子婧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3期24-45,共22页
从介入纠纷的时机和目标上看,可以将ISDS机制改革分为“争端解决”与“争端预防”两种面向。以往的改革倡议主要集中于争端解决面向,聚焦于对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制度修补和程序再造,但随着改革迈入深水区,该路径日渐陷入僵持,暴露出制... 从介入纠纷的时机和目标上看,可以将ISDS机制改革分为“争端解决”与“争端预防”两种面向。以往的改革倡议主要集中于争端解决面向,聚焦于对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制度修补和程序再造,但随着改革迈入深水区,该路径日渐陷入僵持,暴露出制度变迁成本高昂、利益分配与再平衡困难、强调对抗而非合作的局限。面向争端预防的ISDS改革路径有望成为未来新出口,该路径以DPMMs为圆心,强调提前预防、及早介入和降级化解投资争端。近年来,面向争端预防的改革机制日益受到东道国关注,我国外商投资投诉制度的勃兴也印证了这一趋势。为因应此现实,应当纳入面向争端预防的DPMMs作为改革新措施,采取全生命周期式的治理思维促进外商投资,预防和管理投资争端。冷静期条款、监察专员和投诉机制为改革提供了具体制度供给,有望为处于窗口期的ISDS改革提供中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ISDS改革 争端预防 争端解决 外商投资投诉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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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编码在司法中的应用简介 被引量:2
8
作者 於兴中 《经贸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97-103,共7页
预测编码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技术审查、分析和处理大量文档的技术。预测编码在特定算法支持下进行"文本分类",并基于律师及案情专家对测试文件审阅,通过软件程序对与特定案件或争论点相关或者可响应的文件进行识别。由于预测编... 预测编码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技术审查、分析和处理大量文档的技术。预测编码在特定算法支持下进行"文本分类",并基于律师及案情专家对测试文件审阅,通过软件程序对与特定案件或争论点相关或者可响应的文件进行识别。由于预测编码可以通过协助律师进行文件的搜索、挑选和分类,减少需要手动审查的不相关和无响应文档的数量从而大幅降低电子披露流程的成本,被认为是电子证据开示领域最重要的发展之一。自2012年以来,在英美法系中已有若干在司法审判中使用预测编码的案例。但由于预测编码技术仍处于发展之中,其仍然具有局限性。预测编码技术尚难以准确无误地捕捉到案件文本的关键点,在算法决策透明度、训练模型的设计上也仍不成熟。由于预测编码技术自身的专业性,使得法律文件审查工作将日益专业化和精英化。人类语言的复杂性使得预测编码尚难以准确理解不同场景中不同词语的内涵,因而在审查的准确性上仍存在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测编码 电子证据开示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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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视野下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论
9
作者 杨瑞贺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3期46-60,共15页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载入禁止让与特约的目的在于固定担保关系,避免其因债权让与受到不利影响。禁止让与特约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并对受让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取决于禁止让与之债权的类型以及受让人的主观状态。禁止让与的债权为金钱债...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载入禁止让与特约的目的在于固定担保关系,避免其因债权让与受到不利影响。禁止让与特约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并对受让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取决于禁止让与之债权的类型以及受让人的主观状态。禁止让与的债权为金钱债权时,禁止让与特约仅在特约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人须向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禁止让与的债权为非金钱债权时,应导入受让人主观状态的分析框架。担保人可以向恶意受让人主张禁止让与特约存在的事实,并拒绝向让与人及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权利 禁止让与 担保责任 债权类型 主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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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撤销事由的解析及调整 被引量:17
10
作者 张卫平 《经贸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104-118,共15页
正确设置和理解仲裁裁决撤销事由,是关系到司法能否对仲裁进行合理监督的重要问题。合理司法监督的目标是,立足于我国仲裁实际状态与环境,充分发挥仲裁的功能,同时保障仲裁的公正性,从而有助于实现纠纷解决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本文... 正确设置和理解仲裁裁决撤销事由,是关系到司法能否对仲裁进行合理监督的重要问题。合理司法监督的目标是,立足于我国仲裁实际状态与环境,充分发挥仲裁的功能,同时保障仲裁的公正性,从而有助于实现纠纷解决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本文对现行仲裁法关于仲裁裁决撤销事由的规定予以细致阐释,在此基础上指出相关规定存在的不足,最终提出了调整仲裁裁决撤销事由的若干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裁决 仲裁司法审查 仲裁程序 裁决撤销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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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权利导向型金融监管法制的塑造 被引量:5
11
作者 刘志伟 《经贸法律评论》 2019年第6期120-136,共17页
中国金融监管法制经历了从控制导向型向兼顾合规导向、风险导向和权利导向的综合型金融监管法制转换,并且其权利维护倾向愈加凸显,如金融领域逐渐向民营资本开放、普惠金融理念走向实践以及金融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在金融监管... 中国金融监管法制经历了从控制导向型向兼顾合规导向、风险导向和权利导向的综合型金融监管法制转换,并且其权利维护倾向愈加凸显,如金融领域逐渐向民营资本开放、普惠金融理念走向实践以及金融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在金融监管法制变迁中,权利被维护的对象已经从单一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向兼顾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和金融服务接受主体双方权利转变,传统上主要是从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服务机构间关系的角度来看待权利维护问题,而新兴的金融监管模式开始将金融服务对象纳入其中,即通过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服务对象三方法律关系来分析金融服务对象或金融服务接受者的权利维护问题。其中,相较于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服务机构双方法律关系构造,融入金融服务接受者之三方法律关系的金融监管法制构造,其根本旨趣是为了矫正金融服务机构与金融服务对象之地位、能力等不平衡的问题,以更好地维护金融服务接受者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监管 法制类型 权利导向 立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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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中的“正常经营活动”
12
作者 昌雨莎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3期61-81,共21页
“正常经营活动”本质上是对担保权人与担保人之间意定设计的信息替代,并与担保权人允许买受人无负担取得标的物的推定、阻断抵押权追及的法律效果相联立。其须满足“经营活动”与“正常”两个要件。经营活动是指作为活动的营业,而非为... “正常经营活动”本质上是对担保权人与担保人之间意定设计的信息替代,并与担保权人允许买受人无负担取得标的物的推定、阻断抵押权追及的法律效果相联立。其须满足“经营活动”与“正常”两个要件。经营活动是指作为活动的营业,而非为了营业而实施的行为。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鼓励创业的背景下应作从宽解释,从事经营活动的内容主要为销售或出租存货。非经营活动如提供担保、出租有体动产、以存货的形式分配股利须被排除。正常经营活动与买受人善意相互联系但应作必要的区分,将交易地点、交易主体的关系、交易方式等动态要素纳入善意要件之下,经营范围、交易量和交易价款合理性等则用以认定经营活动正常与否,以此满足担保权人最低限度的利益保护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常经营活动 动产担保交易 信息透明的替代机制 存货 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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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下科创板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制度之革新
13
作者 袁碧华 陈华钊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3期82-98,共17页
注册制下科创板发行上市的特殊性要求信息披露制度重点披露科创板企业的科创属性、上市条件等方面信息,如此才能真实披露出一家“真公司”。然而,我国科创板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制度无法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并未充分结合科创板的特殊... 注册制下科创板发行上市的特殊性要求信息披露制度重点披露科创板企业的科创属性、上市条件等方面信息,如此才能真实披露出一家“真公司”。然而,我国科创板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制度无法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并未充分结合科创板的特殊属性进行披露,在科创属性、预计市值、特别表决权、风险因素等方面的披露都存在缺陷。因此,有必要针对科创板的特殊性设置相应的信息披露规范,强制要求科创属性、预计市值、特别表决权和风险因素等内容的充分披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科创板 信息披露 注册制 投资者需求导向 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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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典、商法理论与商法思维——卢埃林的当代启示
14
作者 王绍喜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3期99-117,共19页
我国将来是否应当制定商法典,制定商法典需要什么样的理论基础,需要何种商法思维,这是我国商法研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美国《统一商法典》独具一格:在立法理念上采用现实主义的理念、实用主义思想和价值中立的法律观,在立法技术方面... 我国将来是否应当制定商法典,制定商法典需要什么样的理论基础,需要何种商法思维,这是我国商法研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美国《统一商法典》独具一格:在立法理念上采用现实主义的理念、实用主义思想和价值中立的法律观,在立法技术方面采用原则性规定、官方评论、程序控制以及区分商人和非商人的做法,在理论基础上强调在历史基础之上的革新、对商人和商事实践的关注以及对社会的回应。美国《统一商法典》在商法典立法理念、立法技术和理论基础方面可以为我国商法研究提供一些启发。我国商法研究应从关注立法修法转向关注商事实践,并塑造独特的商法思维,以促进商法与商事实践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法典制定 统一商法典 商法思维 现实主义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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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行政处罚法》中的“主观过错”条款 被引量:22
15
作者 尹培培 《经贸法律评论》 2021年第3期50-62,共13页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维系了既有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秩序维护”这一功能,尽管新增了“主观过错”条款,但这一条款并未改变我国行政处罚一直以来的“客观归责”立场。主观过错并非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而是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不予处罚...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维系了既有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秩序维护”这一功能,尽管新增了“主观过错”条款,但这一条款并未改变我国行政处罚一直以来的“客观归责”立场。主观过错并非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而是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不予处罚事由。上述改变并不能清除为人诟病的行政处罚所面临的主客观不统一之弊端,应当依托现有的划分标准,根据处罚种类确定主观归责的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主观过错 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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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困境与解决方案研究--以USTR《上诉机构报告》为切入点 被引量:4
16
作者 刘勇 柯欢怡 《经贸法律评论》 2021年第3期63-85,共23页
在美国的持续阻挠下,WTO成员对上诉机构法官的继任人选长期不能达成协商一致,最终于2019年12月10日导致上诉机构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不得不停止工作。美国贸易代表关于上诉机构问题的报告反映出,美国的刻意阻挠仅是上诉机构停摆的表面原因,... 在美国的持续阻挠下,WTO成员对上诉机构法官的继任人选长期不能达成协商一致,最终于2019年12月10日导致上诉机构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不得不停止工作。美国贸易代表关于上诉机构问题的报告反映出,美国的刻意阻挠仅是上诉机构停摆的表面原因,而WTO的体制性缺陷以及制度性不足才是导致上诉机构停止运行的深层次因素。例如,WTO造法功能日益萎缩,实体性规则与程序性规则均有不足,争端解决程序的定位不明等。为此,WTO应适度修复其造法功能,加快通过立法性解释;改革专家组与上诉机构的工作程序,适当限制两者的审查权,确立成员驱动与规则导向之间的合理边界;推动实施诸边模式的谈判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世界贸易组织 美国贸易代表 上诉机构 成员驱动 规则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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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与规则导向“一带一路”的原则和方向 被引量:6
17
作者 王贵国 《经贸法律评论》 2019年第5期1-14,共14页
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兴起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日益受到削弱之际,国际社会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B&R)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加强经济全球化的令人钦佩的一项举措。"一带一路"是一个新的经济合作平台,承诺开展... 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兴起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日益受到削弱之际,国际社会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B&R)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加强经济全球化的令人钦佩的一项举措。"一带一路"是一个新的经济合作平台,承诺开展全球经济合作,特别是实现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惠益分享。本文认为,美国拒绝履行国际义务和退出一些国际组织的行为,将严重损害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多边主义和全球治理框架。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应推行自下而上、以规则为导向的治理架构,并忠实地遵循国际法基本原则。这些不仅对"一带一路"重要,而且对推进多边主义、分享经济全球化的成果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全球治理 经济全球化 贸易摩擦 世界贸易组织 条约必须信守 诚实信用 国际法院 国际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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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投资仲裁中法庭之友的参与 被引量:3
18
作者 刘璐 《经贸法律评论》 2021年第3期86-102,共17页
投资仲裁透明度是近年来被持续讨论的重要议题,其要求的“公众参与”经由法庭之友制度得以实现。投资仲裁保留了商事仲裁对程序私密性的要求,但其裁决结果的影响远超私人利益,易引发国际社会对投资仲裁的质疑。法庭之友的参与打破了绝... 投资仲裁透明度是近年来被持续讨论的重要议题,其要求的“公众参与”经由法庭之友制度得以实现。投资仲裁保留了商事仲裁对程序私密性的要求,但其裁决结果的影响远超私人利益,易引发国际社会对投资仲裁的质疑。法庭之友的参与打破了绝对的仲裁私密性,缓解了“私法程序解决公法问题”的制度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投资仲裁的理论基础。辅助功能的作用程度、与案件的利害关系、案件是否关涉公共利益等是法庭之友能否参与仲裁程序的判断标准。允许参与到仲裁案件中的法庭之友,其权利通常仅包括提交一轮书面意见,无法进行口头辩论。法庭之友参与投资仲裁的理论意义大于实践意义,但其潜力和发挥的隐性作用不容忽视。从我国立场来说,在投资仲裁案件中法庭之友既可以是“对手”也可以是“朋友”,应当积极了解和利用投资仲裁中的法庭之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庭之友 投资仲裁 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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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董事会中心主义历史溯源及其对我国《公司法》修改的启示 被引量:8
19
作者 刘晶 《经贸法律评论》 2021年第3期123-141,共19页
以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为核心特质的董事会中心主义作为美国公众公司范式的公司治理形态,是美国经济发展和特殊政治国情下的产物,是美国各州公司法对经济政治发展的立法回应。19世纪末期,美国工业化和规模经济的高涨、深度流通证券市场... 以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为核心特质的董事会中心主义作为美国公众公司范式的公司治理形态,是美国经济发展和特殊政治国情下的产物,是美国各州公司法对经济政治发展的立法回应。19世纪末期,美国工业化和规模经济的高涨、深度流通证券市场的出现是董事会中心主义诞生的经济根源;在权利平等、权力分散的政治思想主导下,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弱化和分割机构股东,为董事会中心主义扫清了发展障碍;至此,董事会中心主义成为美国公众公司治理的商业现实。最后,美国各州公司法逐步进行了以“董事会中心主义”为内容的法律变革,其为商业实践的成果提供了合法化及正当化依据。与美国相比,我国正式的公司化治理开始于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时期,公司法的早期发展是自上而下推进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的改革、国家与国有资产关系的重新建构催生了我国首部《公司法》,并且形塑了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权力分配格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的上市公司迎来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外部环境,并且经历着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实践变革,公司法所确立的公司治理结构必然需要回应公司组织与商事关系的发展变化,并遵循商事法律自下而上的变革规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会中心主义 股东会中心主义 《公司法》修改 经济根源 政治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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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证据真实性问题研究 被引量:14
20
作者 崔世群 《经贸法律评论》 2021年第3期142-158,共17页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引起多个领域的广泛关注,不断掀起讨论热潮。在区块链存证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中,立法和司法层面的诸多证据真实性审查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露,传统电子证据真实性审查模式无法有效适用,司法实践中区块链证据真实性审查...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引起多个领域的广泛关注,不断掀起讨论热潮。在区块链存证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中,立法和司法层面的诸多证据真实性审查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露,传统电子证据真实性审查模式无法有效适用,司法实践中区块链证据真实性审查乱象纷纭,存在真实性审查未依据不同的区块链证据种类、不同的阶段分别适用不同的审查模式、真实性审查过度极端化、真实性认定的标准和依据存在混乱等问题。本文在总结现有问题的基础上,确立起区块链证据分类型、分阶段、分维度的证据审查新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证据 证据审查 证据真实性 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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