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防卫限度的适正性是正当防卫认定的重要环节。虽然在刑事司法解释中肯定了“必要说”的价值,但是“必要说”存在主观化、实质化判断的倾向,易滋生权利滥用,违反比例原则不能忽视。有必要对“必要性”标准进行限定,避免出现防卫权二次异变。“双标准说”从“必宜性”与“需宜性”双阶层视角对防卫限度进行严格把控。“必宜性”侧重于客观事实判断防卫的适正性;“需宜性”侧重于规范价值弥补该标准的先天不足,为“必宜性”判断提供补强条件,可强化防卫限度适正标准的运用。
出处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84-92,共9页
Journal of Fuji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