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以优势盖然性为判准的疏明的证明度评价,在德国和瑞士的实务运用中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在研究与实践证明标准和证明评价的固有传统的基础之上,民事司法程序以解决盖然性判准的界定与呈现难题为目标,建构层次化的弹性疏明标准评价体系。立足于对盖然性判断的规范性评价,实践中通过裁判的预期错误成本最小化原则对适用疏明的案件进行类案区分,使疏明的评价标准得以层次化,同时在个案中利用比例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对疏明的证明度评价进行调整与修正,使疏明标准具有弹性运用的可能。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21年第1期74-89,共16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留学基金资助“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No.20180619005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