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合同编”作为我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顺利完成一审、二审,总体上较为成熟,形成了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程度较高的草案体系。在完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的目标下,民法“合同编”不仅对既有合同法和实践成果进行了科学化、系统化的整理,而且为适应新时期市场交易发展的特点,对1999年《合同法》作出了很大的改进和创新。具体而言,体系上,形成了一个具有债法功能包容性的合同法体系;观念上,强化了诚信、公平、公序良俗、生态环境保护等价值原则的共同作用;内容上,大量转化成熟的司法经验、学理成果和比较法,极大地完备了合同法规则体系,特别是合同订立、履行、合同保全、违约责任等重点制度都有明显的改进和提升;同时顺应社会经济基础的重大变化,进行必要制度的创制,也注意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民法“合同编”仍然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包括:完善合同法体系功能,加强多重体系布局;完善合同相关制度规范,重点细化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增补一些重要、急需的典型合同;等等。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8-97,2,共10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