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早期中国诗歌成篇、表演、流通与传世问题上,学界通常将各首诗歌视为彼此分离且具象化的个体、以《毛诗》中所见的那种形式存在,与此立场不同,我们建议将它们视作有限素材库的诸种特定实现。在这些素材库中,作为个体的诗歌文本仅仅是某个包含多种理念和表达之共享整体的诸多具体实现之一。这一分析源自于对写本文献和传世文献的双向考察,也得益于在中国中古文学与其它早期及中古文学传统之间建立起的比较视野。通过强调诗歌形成乃是一种持续性的过程,我们认为应该摒弃诸如“原本”、作者以及“原作”时刻的概念,这些概念在前帝国时代的早期中国文学传统中并不重要。关于盗掘简,除了基本的学术问题外,还存在伦理和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每一位相关研究者,以守护中国文化遗产为共同目的,此问题理应引起关切。
出处
《文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33-151,共19页
Literar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