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现代化进程中协调区域发展的战略性规划,新型城镇化内蕴着城镇间公平发展的权利理念。然而,在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路径依赖下,城镇间在资源集聚、发展权限、制度倾侧等方面逐渐演化出了一套完整的梯度"等级制"序列。这不仅使城镇间呈现出发展失调的"两极化"倾向,更进一步诱发了虹吸、截留、固化、排斥等诸多治理风险。追根溯源,"等级制"下的城镇化治理风险肇因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政府行政供给的错位。基于"反梯度理论",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协同发展,需要进行"去等级制"的供给侧改革以破解城镇间的结构性桎梏,满足制度供求的均衡,进而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60-67,共8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转居社区转型与社区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5BSH071)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区域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6JJD84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