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于欢"刺死辱母者"一案引起社会各界舆论轰动,凸显出人情伦理与司法裁判的强烈冲突。当前刑事裁判情法冲突层出不穷,反映了冲突衡量机制仍有欠缺。针对于此,有学者提出法律至上主义衡量模式,主张依靠法律自身修复与完善解决现实矛盾,但对情法冲突的缓解效果并不理想。与此相对,情法交融衡量模式主张刑事裁判要做到依法裁定与情法兼备,相较法律至上主义模式更具合理性。该模式顺应了理论与现实要求,弥补了技术型司法不足,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在当前刑事裁判中合理设置情法交融具体执行方式,依法裁量同时兼顾道德评价,灵活把握自由裁量权,追求实质正义,能够有效缓解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推进刑事领域的法治进程。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50-53,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