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识教育的知识论问题不仅是一个认识论问题,更关系到具体的制度设计乃至通识教育在高教领域的合法性。借用亚里士多德的知识类型概念,梳理了通识教育领域两种不同的知识类型、知识生产和传授机制,并特别关注了实践智慧对于通识教育的特殊意义。结论认为,通识教育的知识生产机制并不能完全独立于专业共同体,要树立通识教育主体性,有赖于对其知识生产功能尤其是实践智慧意蕴的进一步发掘。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43-48,共6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上海市浦江人才项目"通识教育话语体系的中国化构建"(编号16PJC012)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通识教育中科学教育的价值及课程模式研究"(编号C17092)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