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正的《教育法》已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教育方针"的表述做出了调整,调整内容涉及教育的服务对象、全面发展的人的培养途径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等。梳理新中国以来教育方针的历史沿革,可深入理解新修正的教育方针的意蕴。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24-27,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
基金
湖州师范学院2013年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教育学类课程对师范生生成教育思想与提高教学技能的作用>(项目编号:JGA1300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