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运行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功能弱化,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不足是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改革提出构想:当前要增强现有调解组织的社会化程度,强化调解机构的调解功能。长远改革目标是改革调解机构,成立企业外部的、独立的、中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劳动调解协议的信用保障机制,促使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后自觉履行协议义务。建立合格的"调解人"选用和培养制度。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第16期99-101,共3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