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有关职务创新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制度,要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当前我国专利法等中关于职务发明的规定,基本上是适合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申请人与发明人对奖励报酬的约定受市场规律调节和约束。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鼓励高质量的创新,如何进一步消除专利申请中的泡沫;如何把好专利审查的质量关,让高质量的专利申请脱颖而出。有关申请人与发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属于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范围,政府部门的职责是在鼓励高质量发明创造方面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4年第6期62-65,共4页
China Invention &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