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日本的教育管理体制和督导制度都与二战前有较大的不同。早在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就形成了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两级督导体系,并颁布了相关制度和法规,保障督导工作的有效实施。二战以后,日本接受美国民主思想改造,中央一级不再设专门督导机构,督导机构主要设置在地方教育局内,形成以教育教学指导为主要特征的地方督学体系。在这一点上,东京都教育委员会下设的指导部最为典型,不仅科室设置完备,而且督导人员多来自教学一线,兼具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据此,日本东京都的经验对我国教育督导事业发展有两点启示:一是应该加强地方督导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以督促学"的重要职能;二是着力提高地方督导人员业务水平,采用在职培训的方式提升专业素养。
出处
《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
2013年第9期51-55,39,共6页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