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法规范冲突是法律规范冲突的特殊表现,而对于其中内部冲突及其解决机制的研究却长期被忽视。这类冲突可从向度、积极与否等角度作类型划分,而立法主体和利益取向的多元化、纵向事权划分的结构性失调以及行政立法权的纵向划分不当则是其存在的深层原因。因此,可建构一个以先行判断、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以及有权机关裁决等原则为指导,以预防机制、发现机制、解决机制为要素的立体式的内部行政法规范冲突解决机制和评估与备案机制。
出处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79-84,共6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法律问题研究"(11AFX010)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1-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