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体系"作为比较法研究常用的概念工具之一,具有多个层面的含义。法律体系概念亦涉及诸多比较法核心理论问题,如了解外国法律体系是否可能;比较具体制度时是否有必要了解作为背景的外国法律体系;如何了解外国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可比性问题等。基于比较法智识追求的体系化、客观化以及法律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法律体系的比较研究中总是会受到某种理想模式的影响,因此研究者需要处理好实证研究与价值理想的关系。了解法律体系概念应用的不同层次并认识它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实为有效比较所必须。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98-103,共6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