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资协商对经济性裁员法律制度目的的实现具有保障性与支撑性的作用,经济性裁员法律制度也只有通过劳资协商方能对企业的裁员行为施加必要的调控与干预。我国企业裁员法律制度迄今未能体现劳资协商的精神,因而在法律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与弊端。惟有适时引入劳资协商机制,并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劳资协商规则进行精当的构思与设计,方能显著增强我国企业裁员法律制度良性运行的内部驱动力,充分展现法律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的功能与价值。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21-127,共7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