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巧立名目,擅自增加补贴项目、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给和谐社会注入了不和谐之音。有的地方提出取消各机关自行发放的各类补助,统一津补贴发放标准,搞所谓的“阳光收入工程”,这样做可能引发什么后果?会得到高支持率吗?有的地方出台了同城补助办法以平息公务员的收入和心理落差,社会上对此看法如何?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财经法规观念淡薄,私设“小金库”,转移收入,设置账外账,滥发奖金、补贴现象较为突出;有的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这些无视财政预算行为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又如何在立法上规制混乱的津补贴现象?本刊特别约请了北京、安徽、河南、湖北的学者共同研讨这一话题,为公务员工资改革出谋划策,做一点理论上的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