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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之刑法应对 被引量:175
1
作者 陈晓明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52-64,共13页
风险社会为理解和把握现代刑法提供了全新的观察视角,也为反思传统刑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为了应对风险,有必要制定风险刑法。风险刑法在观念、功能和归责等方面与传统刑法有显著不同,对传统刑法基本原则构成挑战,并对传统刑法价值... 风险社会为理解和把握现代刑法提供了全新的观察视角,也为反思传统刑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为了应对风险,有必要制定风险刑法。风险刑法在观念、功能和归责等方面与传统刑法有显著不同,对传统刑法基本原则构成挑战,并对传统刑法价值体系进行裂解,隐含有巨大风险。在风险社会,可以采用传统刑法与风险刑法并存的方式,以弥补传统刑法在功能上的不足和责任追究上的漏洞,两者互相支持,共同达成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传统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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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理论的批判与反思 被引量:73
2
作者 南连伟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38-153,共16页
风险刑法理论曲解了风险社会理论,尤其是风险范畴的真实含义,混淆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传统社会的风险。该理论针对的是传统社会的风险,它对于传统刑法理论的颠覆是无根据的。风险社会的风险具有全球性、未知性、系统性、两面性,在古典工... 风险刑法理论曲解了风险社会理论,尤其是风险范畴的真实含义,混淆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传统社会的风险。该理论针对的是传统社会的风险,它对于传统刑法理论的颠覆是无根据的。风险社会的风险具有全球性、未知性、系统性、两面性,在古典工业社会的背景下,它们被合法化为现代化的"潜在副作用",古典工业社会的刑法无法化解风险社会的风险。风险社会的危机属于系统危机,需要系统性地解决,这首先有赖于科学和政治的制度性反思。面对风险社会的危机,刑法既不应无所作为,也不应鲁莽冒进,而应当是反思性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刑法 风险社会 刑法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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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与刑法:问题、内涵与展望——对所谓的“刑事合规”理论的介绍 被引量:49
3
作者 托马斯·罗什 李本灿 《刑法论丛》 CSSCI 2016年第4期349-369,共21页
一方面,合规早先是一个与关系有关的概念。在广义上,它最早被翻译为“法规遵循”。另一方面,合规也可以是一个组织,该组织的职责是确保企业遵守某些特定的规章制度。在法律文献中.人们将合规理解为所有确保公司员工行为合法的措施... 一方面,合规早先是一个与关系有关的概念。在广义上,它最早被翻译为“法规遵循”。另一方面,合规也可以是一个组织,该组织的职责是确保企业遵守某些特定的规章制度。在法律文献中.人们将合规理解为所有确保公司员工行为合法的措施的集合,结合规在刑法上确定一个具体概念的尝试就是在这些措施中展开的。刑事合规的具体化可以从不同角度展开:从企业视角看,其目标不仅在于预防犯罪,而且意在发挥刑罚的抑制作用;从国家视角看。合规意味司法效率的提高;按照传统理解,其客体是与企业有关的经济刑法,但是,从“组织关联性”的角度看,这一观点并不正确;合规具有不同的相对人,即企业雇员与国家;在具体的合规举措方面,简要的结论是刑事合规手段本身必须合规。被具体化了的合规概念与刑法存在五个层次的关联:风险刑法,刑法的细化,从外部规制到自我管理.刑法全球化以及经济成本效益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风险刑法 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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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的现实风险与控制 被引量:42
4
作者 孙万怀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30-140,共11页
"风险社会"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如何在民主的体制下应对新的社会风险,而不是通过扩张与公民基本权利相对的国家权力来解决这一问题。在"社会风险"理论者看来,无限制扩充国家权力来抵御社会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刑法应... "风险社会"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如何在民主的体制下应对新的社会风险,而不是通过扩张与公民基本权利相对的国家权力来解决这一问题。在"社会风险"理论者看来,无限制扩充国家权力来抵御社会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刑法应对风险绝对不是通过确立风险刑法的模式来强调刑法的恐吓性。我国当前刑法理论所说的"风险社会"实际上不是"风险社会"论意义上的风险社会,而是通喻社会风险,有时还包括"人为风险"。"风险社会"理论不能直接为风险刑法奠基。抽象危险犯本身作为一种立法拟制的结果,无法为风险刑法提供适当的支撑;行为无价值理论更是以客观主义为基础,与风险刑法的理论基础并不契合,无法在客观归责理论中获取共识。风险刑法的实质是刑法威吓作用在新时期的重新泛滥,是对合法性原则的突破。信守刑事政策和法治的底线、厘清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的关系才是根本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抽象危险犯 行为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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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重塑 被引量:38
5
作者 杜方正 刘艳红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98-107,119,共11页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正在开展合规管理试点工作,但是缺乏必要的理论积累与精准的实践认知,刑事合规制度及其运行需要新的法理重塑。企业经营自由与经济秩序安全的平衡既是风险刑法的价值取向,也是企业刑事合规的观念指引。国有企业刑事合...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正在开展合规管理试点工作,但是缺乏必要的理论积累与精准的实践认知,刑事合规制度及其运行需要新的法理重塑。企业经营自由与经济秩序安全的平衡既是风险刑法的价值取向,也是企业刑事合规的观念指引。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建设旨在推动单向度刑事治理模式变革,同时也致力于风险多元化视角下积极构建契合刑事罪状论的刑事合规制度体系。基于国有企业特有的监督实效与执行合规考量,国家法、国有企业与国资监管三个层面的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无疑成为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制度有效融合与刑事合规"行稳致远"的法理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刑事合规 合规管理 风险刑法 刑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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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理论的反思 被引量:34
6
作者 劳东燕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30-43,共14页
风险刑法理论涉及的是刑法体系的应变性的面向,而刑法的知识转型关注的是刑法体系的自主性的面向,两者在思想基础、价值关注与方法论上均有所不同。风险刑法理论之于刑法体系的意义,主要在于引入社会的视角,凸显刑法体系的应变性的要求... 风险刑法理论涉及的是刑法体系的应变性的面向,而刑法的知识转型关注的是刑法体系的自主性的面向,两者在思想基础、价值关注与方法论上均有所不同。风险刑法理论之于刑法体系的意义,主要在于引入社会的视角,凸显刑法体系的应变性的要求,提出刑法体系需要实现与社会外部环境的同构性发展的命题。全盘否定风险刑法理论的立场并不可行,但该理论的确未能实现社会理论与刑法理论的有效沟通,也存在没有进行起码的体系化的缺陷。风险刑法理论应将自身定位为作为规范法学的刑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如何实现刑法理论与社会理论之间的沟通上,切实注意准确理解和把握风险社会理论、合理界定社会理论与风险刑法理论之间关系、合理处理经验性的实然与规范性的应然之间的关系等要求。就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化问题而言,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与回应型法的理论均难以成为可供借鉴的框架,有必要从卢曼的系统理论中汲取灵感,采取功能主义的进路,将其运用到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化构建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刑法 风险社会 社会理论 刑法体系 功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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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契约与功能之间:刑法体系的合宪性控制 被引量:22
7
作者 姜涛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56-172,共17页
古典刑法立足于契约主义,把刑法视为民众的社会生活约定,强调刑罚并不是越多越好,突显了刑法的谦抑性。现代刑法立足于功能主义,把刑法视为犯罪控制的工具,刑法自身存在着扩大化趋势,法益保护的早期化、膨胀化与抽象化成为发展趋势。不... 古典刑法立足于契约主义,把刑法视为民众的社会生活约定,强调刑罚并不是越多越好,突显了刑法的谦抑性。现代刑法立足于功能主义,把刑法视为犯罪控制的工具,刑法自身存在着扩大化趋势,法益保护的早期化、膨胀化与抽象化成为发展趋势。不能把刑法对社会生活的被动回应"粉饰"为刑法的适应力,面对功能主义刑法的极度扩张,现代刑法理论应当强化合宪主义刑法观,重视刑法体系的合宪性控制:(1)刑法修正的主体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归全国人大,以实现刑事立法权的定型化;(2)现代刑法不可以为预防主要犯罪而规定次要犯罪,犯罪设定需要重视二元化犯罪模式的创新价值,量刑制度需要关注犯罪后的合作带来的变革意义;(3)刑法解释应当立足于法益论的宪法化改造,重视合宪性解释的制度建构及运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民刑法 风险刑法 合宪主义刑法观 合宪性解释 二元化犯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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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关系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15
8
作者 魏汉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2-17,共16页
借助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不难发现,未考虑查处概率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先天不足。风险社会来临后,刑法应对社会风险的举措已经跳出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羁绊,这表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社会基础渐渐被侵蚀。刑事和解的推广、积极一... 借助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不难发现,未考虑查处概率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先天不足。风险社会来临后,刑法应对社会风险的举措已经跳出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羁绊,这表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社会基础渐渐被侵蚀。刑事和解的推广、积极一般预防的提出,使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地位日渐式微。当前的情势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产生时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已大为不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当前自然会表现出诸多局限性。在价值多元、目标多元的今天,决定罪刑关系的法则也是多元的,应当根据刑法规制不同犯罪的目的分类讨论不同犯罪的罪刑关系。罪刑相适应应当回归为自然犯罪刑关系的基本法则;刑罚与潜在危害相称应当作为风险犯罪的罪刑关系法则;行政犯的罪刑关系应当遵循刑罚与规范违反程度及所违规范的重要性相适应法则;贪利型犯罪与法经济学的理论模型最为接近,成本与收益均衡才是贪利型犯罪罪刑关系的理想法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关系 罪责刑相适应 成本收益 积极一般预防 风险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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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刑法观——以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为视角 被引量:10
9
作者 齐文远 夏凉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3-70,共8页
在风险与发展并存的现代社会里,传统刑法观在应对一些新兴领域的刑事犯罪问题上已显得力不从心。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这一治国方略要求创新传统刑法观以适应社会新形势,于是代表现代刑法观的市民刑法、风险刑法和敌人刑法在我国刑事法领域... 在风险与发展并存的现代社会里,传统刑法观在应对一些新兴领域的刑事犯罪问题上已显得力不从心。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这一治国方略要求创新传统刑法观以适应社会新形势,于是代表现代刑法观的市民刑法、风险刑法和敌人刑法在我国刑事法领域崭露头角并发展起来,随之而来的是现代刑法观与传统刑法观相碰撞而产生的激烈的批判和反批判。从此,我国刑法观便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刑法观的不稳定性会导致立法与司法上的诸多弊病,所以构建起以传统刑法观为基准,兼以民生刑法观为导向,以风险刑法观为补充,以敌人刑法观为例外的三级层次的三元化刑法理念非常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观 社会治理 民生刑法 风险刑法 敌人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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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险刑法理论研究中的三大理论误区 被引量:12
10
作者 利子平 石聚航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4期112-120,共9页
当前我国风险刑法的理论研究呈现出方兴未艾的繁荣景象,在研究中存在诸多理论误区:一是对风险社会的泛化理解;二是对风险刑法的简单否定;三是对风险刑法的盲目推崇。这些理论误区的存在,一方面使得关于风险社会及风险刑法理论的讨论缺... 当前我国风险刑法的理论研究呈现出方兴未艾的繁荣景象,在研究中存在诸多理论误区:一是对风险社会的泛化理解;二是对风险刑法的简单否定;三是对风险刑法的盲目推崇。这些理论误区的存在,一方面使得关于风险社会及风险刑法理论的讨论缺乏共同的平台,无法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由于无视或夸大风险刑法的作用,从而导致风险刑法与传统刑法之间的关系陷入混乱。因此,有必要及时清理风险刑法研究中存在的理论误区,进而合理界定风险社会、风险刑法及其与传统刑法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理论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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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的刑法应对 被引量:9
11
作者 张亚平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42-51,共10页
当前,人类社会正由传统工业社会逐渐过渡到现代风险社会。现代风险社会之风险不同于传统工业社会之风险,环境风险是现代风险社会之风险的典型表现,环境风险社会是当前社会的真实状态。我国学者构建的"风险刑法"理论,并非基于... 当前,人类社会正由传统工业社会逐渐过渡到现代风险社会。现代风险社会之风险不同于传统工业社会之风险,环境风险是现代风险社会之风险的典型表现,环境风险社会是当前社会的真实状态。我国学者构建的"风险刑法"理论,并非基于风险社会之风险,因而受到批判,但若因此彻底否定刑法在应对风险方面的作用,则又走向另一极端。刑法作为社会安全的最后保障,应当积极应对环境风险。《刑法修正案(八)》前后的刑事立法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污染环境罪)采取结果犯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有不少缺陷,不利于风险社会的环境保护。以危险犯的模式重构污染环境罪也同样存在弊端。以行为犯的模式重构污染环境罪,有利于风险社会中对污染环境行为的严密惩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环境风险 风险刑法 环境犯罪 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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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险社会”到“风险刑法”:理论与进路的多重清理 被引量:9
12
作者 张旭 周为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07-114,共8页
从“风险社会”到“风险刑法”的转向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的证成:其一,对风险社会理论的内涵解读,风险社会理论面临社会学依据的三个质疑;其二,从“风险社会”跨越“风险刑法”需要哪些中继站,这里需要厘清两个疑问,风险社会中的“风险”... 从“风险社会”到“风险刑法”的转向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的证成:其一,对风险社会理论的内涵解读,风险社会理论面临社会学依据的三个质疑;其二,从“风险社会”跨越“风险刑法”需要哪些中继站,这里需要厘清两个疑问,风险社会中的“风险”与刑法中的“风险”的同一性以及该社会学理论对于规范刑法学构建的必要性;其三,“风险刑法”理论的立场倾向,这里需要检视其安全观和预防观。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展示,从“风险社会”到“风险刑法”不可行,至多可以认为风险社会所描绘的现实景象可能构成刑法理论变迁的宏观背景,但前提是不违背法治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当前急需推进的是,对不断增多的前置化犯罪类型的教义解构与立法构造的思考,确立其处罚的边界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反思现代化 风险刑法 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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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如何应对环境保护的“焦虑”——以风险刑法理念为视角 被引量:9
13
作者 姚万勤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48-55,156-157,共8页
针对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如何形成长期有效的治理机制,虽有不同路径之探索并形成诸多对策性建议,然则尚未触及制度困境的实质,因而丝毫未能减弱环境保护的"焦虑"。在环境恶化现状的背后是现代化所带来的各类社会风险,由此催生... 针对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如何形成长期有效的治理机制,虽有不同路径之探索并形成诸多对策性建议,然则尚未触及制度困境的实质,因而丝毫未能减弱环境保护的"焦虑"。在环境恶化现状的背后是现代化所带来的各类社会风险,由此催生了风险刑法的诞生,进一步冲击了传统刑法理念,尤其在法益论领域促成其功能化转向,在责任领域瓦解了责任主义的逻辑范式,使归因与归责逐步分离。这些理念的诞生为完善污染环境罪提供了较为重要的理论视角,并且有利于进一步遏制环境恶化的现状,使刑法真正回归"保障法"的制度本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刑法 污染环境 法益 责任主义 客观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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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风险刑法理论对我国现实社会的背离——以食品安全犯罪为视角 被引量:7
14
作者 陈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1期105-111,共7页
风险社会理论对于我国的刑事立法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在如何遏制食品安全犯罪的问题上得到了充分的拓展和实践。但是,从现实的角度看,世界以及中国是否已经全面进入风险社会仍然有待理论上的充分论证,且从我国所发生食品安全犯罪的... 风险社会理论对于我国的刑事立法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在如何遏制食品安全犯罪的问题上得到了充分的拓展和实践。但是,从现实的角度看,世界以及中国是否已经全面进入风险社会仍然有待理论上的充分论证,且从我国所发生食品安全犯罪的现实状况分析,其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并非属于"不确定的风险"类型,以风险刑法理论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条款进行规范设计偏离了现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刑法理论 食品安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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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风险刑法理论辩护 被引量:5
15
作者 叶良芳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49-160,共12页
风险刑法理论虽然已为立法部门所认可,但在学界却受到广泛批评。究其原因,既在于批评者对于风险刑法理论的渊源——风险社会理论存在诸多误解,也与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建构未臻成熟有关。风险社会理论的关键词是“风险”,这一概念与刑法... 风险刑法理论虽然已为立法部门所认可,但在学界却受到广泛批评。究其原因,既在于批评者对于风险刑法理论的渊源——风险社会理论存在诸多误解,也与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建构未臻成熟有关。风险社会理论的关键词是“风险”,这一概念与刑法中的“危险”具有同质性,故而决定了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理论嫁接的可行性。风险刑法的基本范式是:刑法的干预点不是行为对法益的现实侵害(结果),而是对法益的可能侵害(危险)。这将导致刑法的规制功能和调控范围的双重扩张。为避免刑罚的负面效应,有必要预防风险刑法自身的“风险”,对行为的风险量度进行精准评价,从而决定应否犯罪化以及配置相当的刑量。风险刑法仅是对传统刑法的补充,而不是将其完全替代,二者共存一体将是现代刑法的共通现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刑法功能 法益侵害 基本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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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嵌入刑法体系的障碍与定位——兼论刑法教义学体系下风险社会理论的反思 被引量:3
16
作者 李立丰 王俊松 《法治研究》 2023年第1期133-146,共14页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刑法学界的热议,不过这并未给刑法理论带来挑战。人工智能在事实层面上应以科学技术为应然理解,在规范层面上无法通过刑法体系化的检验。刑法学界对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思考大都是以风险社会为大背景展开的,因此...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刑法学界的热议,不过这并未给刑法理论带来挑战。人工智能在事实层面上应以科学技术为应然理解,在规范层面上无法通过刑法体系化的检验。刑法学界对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思考大都是以风险社会为大背景展开的,因此,刑法解决人工智能问题最根本、最透彻的方法即是对作为源头的风险社会理论进行检讨。刑法对于风险社会大可不必动辄架构新的风险刑法体系,风险社会相关理论无法通过刑法教义学的检验,其本身就是一道伪命题并不值得被刑法关注。最后,刑法重点关注的是人工智能在当下刑法体系中的应然定位。刑法首先从规范的角度对理论界关于强弱人工智能分类做出否定,而后在厘清人工智能风险来源的前提下,以内外二元风险之“产品性”和“工具性”为基础来明确自己的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法益保护原则 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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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刑事立法:理念转型与规范调整 被引量:7
17
作者 徐翕明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1期31-38,共8页
网络犯罪的概念应当在坚持教义学的前提下采取“相关说”的主张,它包括以计算机或网络为攻击对象的行为;以计算机或网络为犯罪工具的行为;在网络空间实施犯罪的行为。在应对网络犯罪时,刑事立法的理念应当以风险刑法理论作为内在驱动力... 网络犯罪的概念应当在坚持教义学的前提下采取“相关说”的主张,它包括以计算机或网络为攻击对象的行为;以计算机或网络为犯罪工具的行为;在网络空间实施犯罪的行为。在应对网络犯罪时,刑事立法的理念应当以风险刑法理论作为内在驱动力,逐渐从“解释论”转向“立法论”,并且在“立法论”内部逐步形成主动性立法的思维。针对未来的网络犯罪的立法模式而言,我们没有必要制定网络刑法这种单行刑法,但可以在适宜的时机设置专章对网络犯罪予以规制,而目前急需完成的是对刑法典中相关网络罪名的罪状表述作适当修改,实现犯罪治理的最大效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风险刑法 立法论 一元模式 罪状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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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危险犯的限缩路径探究 被引量:6
18
作者 李永升 李可瑄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12-18,共7页
抽象危险犯的出现并不断增多已经是现实存在的选择,当下正确的选择应当是正视其存在并探讨其限缩的路径。抽象危险犯不应当是行为犯,而是结果犯的下位概念,与实害犯、具体危险犯相并列。其中,危险结果是抽象危险犯的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 抽象危险犯的出现并不断增多已经是现实存在的选择,当下正确的选择应当是正视其存在并探讨其限缩的路径。抽象危险犯不应当是行为犯,而是结果犯的下位概念,与实害犯、具体危险犯相并列。其中,危险结果是抽象危险犯的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单纯的实行行为无法充足抽象危险犯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危险结果的有无仍然需要在诉讼程序中得到确认,需要经过实质化的判断,并且是可以被驳倒的。在判断抽象危险的时候,应当进行实质判断,即以值得刑罚处罚的法益侵害性来指导,分别从存在论即案件全部的事实和价值论即以刑罚的目的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以此来限制该犯罪圈的范围,消除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对刑法条文的形式理解与实质判断之间的紧张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刑法 抽象危险犯 实质判断 抽象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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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理论与刑事法治的疏离与博弈——立足于抽象危险犯的考察 被引量:3
19
作者 毛玲玲 崔志伟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6期135-147,共13页
罪刑法定、法益侵害、罪责主义这三项教义刑法学原则既是刑法谦抑精神的体现,也是刑事法治的根基。风险刑法理念背离了刑法的谦抑本性,并与此三项原则产生了颠覆性的冲突,易对公民自由造成不必要的威胁。刑法谦抑并非无原则的限缩与不为... 罪刑法定、法益侵害、罪责主义这三项教义刑法学原则既是刑法谦抑精神的体现,也是刑事法治的根基。风险刑法理念背离了刑法的谦抑本性,并与此三项原则产生了颠覆性的冲突,易对公民自由造成不必要的威胁。刑法谦抑并非无原则的限缩与不为,而是基于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内在规律,有所为有所不为。推进国家治理,刑法当然有其自身的使命,其需应对社会整体风险的刑事政策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刑法具有其独立性,不应沦为政策的附庸。刑事法治视域下的刑事政策应该受到谦抑性的节制。针对抽象危险犯,在刑事立法上对风险进行审视和筛选,将严重侵害法益的危险予以犯罪化。在司法过程中,不能绝对排除个别情形下危险的认定,被告人如若有证据提出反驳,便应通过但书的实质解释将不存在实际危险的行为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刑法 抽象危险犯 刑事法治 刑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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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容许的风险的基础问题
20
作者 徐兴涛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73-81,共9页
被容许的风险的产生、发展与风险社会的关系密切,风险社会的到来成为被容许的风险的社会基础。风险刑法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风险分配的功能,被容许的风险促使其立法和适用更为谦抑。风险的外延比危险更为宽泛。危险犯中的危险系结果危险... 被容许的风险的产生、发展与风险社会的关系密切,风险社会的到来成为被容许的风险的社会基础。风险刑法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风险分配的功能,被容许的风险促使其立法和适用更为谦抑。风险的外延比危险更为宽泛。危险犯中的危险系结果危险,被容许的风险中的风险大致包含行为危险与结果危险。剩余风险应为事实上活动、技术等领域无法掌控的固有风险,被容许的风险更侧重规范评价上的容许。被容许的风险在能否成为正当化事由的对象时,与正当化事由存在差别。被容许的风险的内涵可归结为经过利益权衡应当排除归责的行为。被容许的风险在刑法条文中没有相关表述,在存在范围上不包括日常生活的风险与没有制造风险的行为,具体判断需要借助相关规范,其适用后果仅排除刑事归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容许的风险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危险犯 剩余风险 正当化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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