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3年至2015年,我国公安队伍建设在整体上经历了从正规化建设向专业化建设的发展转变。在公安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是建设的重点。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尚未完成从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的整体过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也只是存在于各地公安机关的改革试点之中。在这些试点中,2006年深圳市启动的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成熟的改革经验,为我国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经验参考。
出处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86-90,共5页
Journal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