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上的归属包括权利客体的归属,权利的归属,财产的归属和人身的归属,最终都表现为权利的归属。主体对自己的人身的权利,不存在归属权和非归属权的区别。主体使用物和智力成果的权利,可分为归属权、非归属权,以及对他人客体的许可使用权。归属权是权利客体归属于权利主体之权利,权能完全,权利主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享有对客体的完全行为资格,是自主支配自己之'物'的权利。非归属权是权利客体不归属于权利主体之权利,权能不完全,权利主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享有对客体的不完全行为资格,是自主支配他人之'物'的权利。他人客体之许可使用权是许可使用他人客体的权利,使用对象归属于他人,也不是使用人的权利客体,使用人必须按照使用对象归属权人的意志使用标的物,但权利的交换价值归属于使用人。
出处
《私法》
2005年第1期248-267,共20页
Priv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