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市)银行是民国初年出现的一种以县(市)境为营业区域的地方基层金融机构,最早出现于民国四(1915)年,抗战爆发以后逐渐在国统区各省普遍筹设起来。国民政府之所以要在其控制的大后方各省大力推广县(市)银行,一方面是为了复兴农村经济,增强经济实力以适应抗战需要,同时也是为配合所谓的“新县制”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等。抗战时期国统区的县(市)银行建设虽对复兴农村经济贡献殊微,但它对于改变旧中国金融机构的地域分布上的不平衡状况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出处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3年第3期29-31,共3页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