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中国农户的行动逻辑并非家族主义,也非个体主义,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核心家庭本位”,其理论内涵为村民在“以核心家庭为本位”的价值观念驱动下应对各种事务时多以核心家庭的发展为决策依据。当村民依据这种价值观念来处理生产、生活问题时,就催生了“子代权力型”和“淘金型”两大类别的公共准则。“子代权力型”公共准则强调父代对子代只有付出的责任而没有要求子女返报的权力,这严重伤害了父代对本体生命价值的追寻;“淘金型”公共准则认为村民应该为了核心家庭的发展而放弃长远的事业规划,这使得父代的成就动机遭到了抑制。对农户“核心家庭本位”行动逻辑的突破路径在于引导村民从核心家庭的束缚之中解放出来,找到“自己的活法”。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2024年第7期140-152,共13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一般课题“新媒体时代下山西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YWQN2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