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政府建设浪潮下,公共行政日益依赖算法。但算法行政所表征的黑箱、扭曲、不公等异化现象,昭示其合法性危机。算法虽与法律具有相似结构,以控制行政活动来担保“形式合法”,但并未当然证成其合法性。因为政府活动往往需在不同情境下考虑各种“隐性知识”,并面向持续变化的任务而调整,不能仅基于规则确定的条件与后果来决策,而需通过“沟通”来证成其合法性。引入“沟通合法性”可知,算法在运作符号、创制方式、适用方式等方面与法律具有差异,诸差异削弱了算法行政的社会沟通能力,是构成合法性危机的深层诱因。故须将“沟通”嵌入算法创制与适用阶段。在创制阶段,应发展“通告—评论”的沟通程序,即以“主题描述”为内容的算法披露和以“有序方式”进行的算法评价;在适用阶段,应强化“说明理由”和“提出异议”,强调基于场景和个案的“算法解释”和对算法方式、内容的“算法异议”,以作为补强算法行政合法性的基本进路。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63-77,共15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重庆市社科规划英才计划项目“行政法视野下中国高校教师聘任改革的理论与制度研究”(2022YC07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川渝毗连地区人才政策一体化研究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下我国宪法与国际法交融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22CDJSKZX02)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行政法治视阈下我国高校教师聘用制改革研究”(2021CDJSKJC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