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引出虽然引发诸多争议,但《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最终引入了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根据该规则,合同违约方不仅可以依据该条第1款阻却守约方强制履行非金钱债务的主张,而且可进一步单方采取起诉或仲裁解约的方式主动消除“合同僵局”。^(1)不可否认,特殊情况下赋予违约方以合同解除权^(2)有利于增进社会效益。
作者
曹兴权
张径华
CAO Xingquan;ZHANG Jinghua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2年第6期215-226,共12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