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属于新《档案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应当依法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维护法律权威。文章采用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通过对H市进行调研,发现存在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与软硬件投入不足、档案收集意识淡薄与整理能力不够、业务指导与行政检查薄弱等问题。研究认为,优化路径应当坚持律师事务所、律师、档案主管部门以及律师协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68-70,共3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
基金
淮安市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法治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HFH2022B2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