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对数据的挖掘和利用大大提升了警务工作效率,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警务目标。但同时也要认识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运用不当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带来挑战。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实体法的规定不够完善、相关程序法缺失、部分执法行为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违反比例原则、监督职责尚需进一步明晰等。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辅助警察执法时,需要完善实体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大数据警务相关程序性规定,严格遵守比例原则开展警察执法活动,健全警务大数据运用的监督体系。
出处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92-101,共10页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学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2021KY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