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走私犯罪均为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有"明知"的走私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主观"明知"的判断是走私犯罪案件的重点和难点。走私犯罪是典型的法定犯,是在行政违法基础上的刑事不法,故可以通过行为人一定的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基础事实推定其主观上的"明知"。司法人员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充分听取行为人的合理辩解,综合考量正反两方面的认定因素,排除合理怀疑方可推定"明知"。法定犯时代,走私犯罪的前置法规定具有专业性强、行政管理色彩浓的特点,刑法法条的具体适用应考量行为人的违法性认识。司法实践中,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走私犯罪不枉不纵。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2期31-34,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