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人工智能的发达,人们所面对的当今社会呈现以下特征。首先,传感器无所不在,特别是二维码移动支付和刷脸通关的普及,使得当今生活世界的几乎每一个角落都被转化成数字化表现形式,积累为各种形态的大数据。其次,大数据能产生经济价值,甚至成为企业和社会的驱动力量:再次,数据的本质是信息,而信息的特点是流动性。因而数据主体的界定、数据权利的保护也就比较难,尤其很难以某种绝对化的方式进行界定和保护。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第2期127-128,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