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诏立国深受外来文化制度影响(以唐、吐蕃为主),对于异牟寻改制前、后的南诏,其军政区划及政区建制模式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南诏前期面临着唐朝、吐蕃两大军事压力,施行军事管制在当时具有合理性和实效性。异牟寻归唐以后,地缘政治格局改变,南诏遂逐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南诏中后期在前期设立一级政区——节度(都督)和赕的基础上,通过改制进一步效仿唐制,开始设置府、郡及部(县)的次级政区单元,从而进一步推广、完善了中原郡县制在西南地区的建立与发展,使得中原的郡县制度在西南地区得到空前的深化和推进。
出处
《中国边疆学》
2021年第2期185-202,共18页
Borderland Studies of China
基金
云南省“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规划项目“南诏国大理国国史研究”(ZD201101)
云南警官学院2019院级重点课题“大理国的城镇发展研究(19A0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