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合规如何真正成为司法机关免除企业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一项亟需关注的重要命题。企业内部调查通过证明刑事合规计划的完整程度,并且配合国家的调查、侦查以及追诉活动,从而实现合规出罪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企业内部调查的实践效果尚待有效发挥,并需要警惕可能发生的异化表现。企业内部调查可以按照协商模式的向度进行发展,并且存在正当价值基础。协商模式主导下的内部调查活动,可以缓和冲突,形成良性互动,并可藉由民主程序实现制度进路。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25-30,共6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项目“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GJ2020B17)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制度监督机制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2020sscx20200107)
2019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遵循与‘巡回’模式探索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2019B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