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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以陕西西安高陵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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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探索村集体出资成立独资公司、合资公司等市场主体发展集体经济,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破解了一些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的障碍。成立公司有利于拓宽发展路径。全区86个村中,共成立独资公司10家,合资公司7家,涉及花卉蔬菜种植、种苗繁育、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电商、纯净水生产销售、物流、停车场、充电站、商铺出租.
作者 耿五三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第8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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