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月中旬最高法院启动了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其中包括在一审普通程序和二审程序中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本文在对最高院独任制改革精神进行分析,同时针对法官、律师、学者、社会公众等各主体进行主观认知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了审判组织、审判程序、审级设置均应与案件特点进行匹配;明确了独任制试点改革应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任务线下,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的其他改革措施统筹推进等改革整体思路。同时就独任制案件的范围确定、独任制向合议制的转换程序、独任制案件一二审衔接问题、独任制案件监管等提出具体建议。
作者
龚成
张引千
Gong Cheng;Zhang Yinqian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18-123,共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