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疫情报告和发布制度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疫情防控和处置的成效。现行疫情报告和发布制度散见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应急预案中。经梳理,现行疫情报告制度和发布制度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包括制度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缺乏针对新发传染病的具体规定、未充分体现科技赋能等。同时,也存在一些个性问题,比如在疫情报告制度方面、落实疫情报告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疫情网络直报缺乏法律的刚性约束、缺乏疫情报告的“吹哨人”制度等。在疫情发布制度方面,地方政府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疫情发布职责不够明确,疫情发布的信息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对疫情信息的辟谣机制缺乏制度性规定等。在检视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出处
《中国卫生资源》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31-138,共8页
Chinese Health Resources
基金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委托研究项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疫情报告和发布制度之检视与完善”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20WF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