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技术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营造政治环境风清气朗、引导政治舆论导向正确等政治传播领域效能显著,但技术有其利与弊,在肯定大数据技术积极作用的同时,更要正视和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防范大数据等新技术带来的风险”,相比之下,后者容易被忽视但更具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大数据对政治传播带来的风险源于大数据技术本身存在的逻辑缺陷、伦理风险和思维陷阱,这是导致政治传播内容失信失真、政治传播客体思想极化、政治传播主体工具理性的根源和动因。中国的政治传播有别于西方以政治竞选为核心构成的传播形态,消解、消融大数据技术对政治传播带来的风险,要牢牢立足于中国实际,从人工引导、技术制约、多元留存、权力规范、思想并轨等层面入手,推动实现大数据技术协同下的政治传播效能。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24-31,共8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政治意识形态传播规律研究”(18BZZ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