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9〕3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药品配备及医疗机构内使用工作,探索构建可操作性且适合大部分医疗机构借鉴使用的国家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迫在眉睫。该方案的实施可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改善医疗保障,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出处
《现代医药卫生》
2020年第19期3179-3180,共2页
Journal of Modern Medicine & Health
基金
江苏省药学会天晴医院药学基金项目(Q201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