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梳理裁判文书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1999年通过并实施后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法院适用该法的案件涵盖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领域,但主要集中在前两个领域。同时,该法的司法适用在时间、法院层级、区域及援引条文等方面的分布并不均衡。在司法实践中,该法主要发挥着权利主张、价值宣示、规范指引等功能。该法存在较多宣示性条款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并不明显。未来应当完善法律规定的内容和要素,强化执法监督与责任落实,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惩罚机制,更好实现惩罚的威慑和预防作用。
作者
张健
史钰龙
Zhang Jian;Shi Yulong
出处
《少年儿童研究》
2020年第5期31-37,46,共8页
Children's Stud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基于龙泉司法档案的基层刑事诉讼实证研究(1912-2016)”(课题编号:16CFX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