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混合所有制办学是高职院校不断改革创新、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当前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办学类型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样态,兼具教育性、逐利性和产权结构多元化等共性,在实践中面临种种现实困境。通过立法明确混合制高职院校的法人属性、完善具体运行体制、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既能为不同性质资本的流动与融合提供政策基础,也能为其价值驱动保驾护航,从而实现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规范化。
出处
《教育评论》
2020年第6期60-67,共8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研究——基于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实证分析”(编号18YJC88015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