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破解乡村治理困境有效路径。理清自治、法治和德治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自治是核心、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基础,三者相互融合,才能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重塑乡村社会资本,并在治理实践中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实现乡村善治。
出处
《社科纵横》
2020年第5期69-72,共4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甘肃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甘肃省美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编号2018B-053)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