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4月颁布的“CAS42 持有待售”,对于企业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减值计提,都前所未有地作出了较为规范严谨的框定诠释,标志和体现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日臻完善并与国际会计准则合辙并轨的潮流趋势。然而百密难免一疏,本文通过金晶科技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会计核算的实例分析,还是发现了该准则在计提减值转回金额限定和企业未如期完成交易原因的对外披露方面存在瑕疵疏漏,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期望能为准则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82-85,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工业文化对接的研究与实验”(项目编号:GJA104009-17)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辽宁省高职院校就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1107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