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六条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按照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规定分析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后又转回的相关会计处理。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66-67,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2013年忻州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财务会计系列课程改革体系设计与实施"(项目编号:JG20130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