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股份合作是当前农地规模利用的重要形式。股份合作后农地之上的权利发生了变化:土地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获得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股权;土地股份合作使分散的土地经营权得以整合,实现土地的规模利用;当前土地股份合作在民主管理、土地经营权作价及退出机制方面尚存在不足,应加以解决完善。
出处
《中国国情国力》
2017年第4期16-18,共3页
China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Strengt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编号:12BFX1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