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与亲属形成“治疗联盟”共同决策在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方法选取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在该院确诊的精神分裂症患者104例,随机分为对照组(n=52)和实验组(n=52),对照组52例患者给予常规治疗,实验组52例患者在对照组基础上与亲属形成“治疗联盟”共同决策,2组均采用BPRS、ADL以及SDSS量表进行评定,比较2组临床干预实施效果及患者恢复效果.结果2组患者不同时间BPRS、ADL及SDSS评分均有变化,对照组随时间的变化BPRS、ADL及SDSS评分均升高,不同时间变化差异比较(P均〈0.001);实验组随时间的变化BPRS、ADL及SDSS评分均降低,不同时间变化差异比较(P均〈0.001);不同时间组间BPRS、ADL及SDSS评分变化比较(P均〈0.001).结论“治疗联盟”共同决策能够有效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对疾病认知,促进患者家庭治疗和康复效率,提高患者康复状态,临床应用效果满意,值得推广.
出处
《国际检验医学杂志》
CAS
2018年第A01期524-526,共3页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borato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