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理学与刑法学关系密切,但二者之间究竟如何互动,是当下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难题。法理学贡献于刑法学的方式可以通过刑法观的建构来呈现。刑法观是对刑法实践之核心问题进行的理性建构。我国刑法学家倡导的各种形式的刑法观,围绕着刑法的社会功能、犯罪和刑罚的道德意义等问题展开,但在方法论上未能区分刑法实践的元理论层次和规范层次。完整的刑法观应当对刑法实践的元理论问题和规范问题做出整全回答。刑法的元理论问题围绕犯罪的本质和刑罚的证成而展开,规范问题则主要关注犯罪化的界限及其道德原理。刑法的证成问题和界限问题构成了刑法观的完整内容,而这正是法理学能够实质贡献于刑法学的主要领域。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8年第3期97-109,共13页
China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犯罪化的道德界限研究"[项目号CLS(2017)D07]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