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渔业权的导入及制度体系的形成与演进历经116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中国渔业权的确立有许多可以借鉴。文章基于中日两国渔业权概念的辨析和异同比较重新界定了渔业权,继而梳理了日本渔业权的导入和演进过程、法上规定体系以及特性和论点。同时,观察了中国渔业权研究概略和渔业权相关立法进展。笔者认为,《物权法》中作为用益物权的"养殖、捕捞的权利",与"养殖权""捕捞权"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全同关系;《渔业法》中的"养殖证""捕捞许可证"并不等同于"养殖权""捕捞权"的承认,更不等同于"渔业权""渔业权制度"的创设。故而,必须将"渔业权"明确写入《物权法》和《渔业法》中、弄清渔业权的特性、构筑《渔业法》上渔业权制度体系,才能确立渔业权。
出处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63-69,141,共8页
World Agr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