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出台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绿色市场创新提供了金融支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与市场创新之间产生了双向互动模式。通过梳理相关刑事罪名,辨析各理论之争,反对污染环境罪危险犯的理论重构,支持结果犯的理论设定,将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传统犯罪行为也纳入刑事司法的保护圈,从而提出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宗旨、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灵魂、建立"双轨式"监管机制的刑事应对策略。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09-115,共7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