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是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实施中的关键问题。关于该问题的现有讨论缺乏方法论上的自觉意识,在出现争议时没有一个解决分歧的反思性判准。根据实践诠释方法论,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如何,其实取决于我们对指导性案例之特征及其独有价值的理解。指导性案例独特之处在于能够提供对裁判规则的较佳证立,而它的价值在于通过提升司法的说理性,来促进法律作为一项尊重人的社会合作事业的品质。对案例指导制度的说理性特征与说理价值的认识,有助于解决当前理论界有关指导性案例效力问题的一系列分歧,为法官在裁判时如何对待指导性案例给出明确指引。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77-88,共12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