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会有注重家庭的传统,一般而言是家庭而不是个人更多的时候成为医疗决策的决定性因素。儒家的齐家情怀与疾病的儒家家庭共担是医疗决策的儒家家庭主义的伦理起点与归宿;"仁心"与"不忍人之心"为医疗决策的儒家家庭主义提供了伦理基石。相信家庭相比个人更能够作出明智的选择,提倡家庭共同参入医疗决策,同时照顾到患者的自律权,在必要时要根据患者的最佳利益对家庭决策予以限制。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18-22,57,共6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立临终医疗指示制度研究”(15YJAZH030)
2015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预立医疗指示制度研究”(GD15CSH04)的共同研究成果